规章制度
分工会年度考核评优与工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11-20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

院工发20199


分工会年度考核评优与工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部分 分工会年度考核评价

一、考核原则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二、考核方式

定量考核依据考核指标评分,定性考核以工会年度考评会议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投票评价计分,第1名得20分,每减1个名次相应减1分,投票评价得分与考核指标评分之和即为总得分。

三、组织实施

考核由校工会负责。

四、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1.教职工出现意识形态问题,造成重大社会政治影响;

2.教职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给学校声誉带来严重影响;

3.发生责任事故,给学校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

4、其他严重违纪。

五、考核奖励及考核结果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1.依考核总得分排名前4名为优秀。

2.对年度考核优秀单位予以奖励,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奖励经费通过活动经费报销,如未开展活动,奖励经费由校工会收回。

第二部分 工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本单位的工会工作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努力;

3.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作风踏实,情系职工,熟悉、钻研工会业务,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工会工作;

4.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教职工素质建设、关心教职工生活、文体工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入会一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职工评价好;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积极协助工会的各项活动;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4.热心帮助他人。

附件: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考核指标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考核 先进个人 评比办法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1119日印发

                                    (共印15)


附件: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指标

计分标准

1

职工小家

建立了职工小家并不断推进,计10分。

2

文体活动

1.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按参与率高低依次计分,参与率第1计10分,参与率每低1个名次减1分,设立团体奖项的取前4名依次另加4、3、2、1分。

2.不考核参与率的活动参加1次计5分,设立团体奖项的取前4名依次另加4、3、2、1分。

3.分工会组织的活动,每次计5分。

4.间操出操登记完整,名次准确,计5分。

3

提案提交

根据提案率计分,提案率第1计10分,提案率每低1个名次减1分。

提案率=提案数/职工代表数

4

宣传工作

向校工会投稿并采用,每篇计2分。

5

档案管理

工会档案有专人管理,且资料齐,全计5分。

6

财务管理

1.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计5分。

2.按时收缴工会会费,计5分。

7

材料报送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每项计3分。

8

关爱职工

做好“六必访”工作,婚丧嫁娶必访;家庭发生矛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困难必访;缺勤旷工必访;本人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必访,进行了走访计10分,未走访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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