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06-01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

院工发2019〕5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各分工会:

一、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会公务接待工作,提高公务接待水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规定之“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接待原则

1.以校为本,强化联络。接待工作要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强化联络,交流信息,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社会资源对学校的支持,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务实节俭,热情周到。接待工作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又要遵循通行礼仪标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精心组织,细心服务,不断提高接待水平,认真完成接待任务。

3.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

四、加强公务外出管理

1.公务外出实行审批制。因公外出人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公务外出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外出。工会副主席外出由主席审批,其他人员外出由副主席审批。

2.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公务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次数、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3.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由校工会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人员和联系方式等。

4.公务外出须依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安排食宿。

五、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1.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以及非邀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2.公务接待实行“一支笔”审批。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并严格接待审批。学校工会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由主席审批。确因特殊情况未来得及办理审批手续,须向主席电话请示并获得批准,在下一工作日内补办好审批手续。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工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查处。

3.学校工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并指导公务接待工作。

4.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等组织迎送活动。迎接一般在办公(教学、实验)楼下,重要来宾根据需要在校门口迎接;送客一般送至车辆为止,重要客人送到机场、车站。迎送中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师生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5.接待住宿参照2018年12月6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以后如遇该办法修订,按最新下达文件同步执行)。住宿一般应安排在学校附近宾馆。住宿以标准间为主,同时不得超出来宾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房间内不添置豪华设施,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摆放水果或花篮。

6.接待对象用餐,应当按照《关于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行〔2018〕62号文规定执行(以后如遇该规定修订,按最新下达文件同步执行),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省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即在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额内安排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接待用餐不得安排在农家乐、私人会所及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用餐以湖南本地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除按规定的陪餐人员之外,确因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湘财行〔2018〕62号文第六条的标准安排工作餐。

7.会务接待参照《湖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8〕17号文(以后如遇该办法修订,按最新下达文件同步执行)。

8.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9.接待期间召开的座谈会或汇报会,根据对等原则,邀请相应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见、会谈。会场布置应简约,会议桌上摆放会议文件夹,内放会议议程、资料、稿纸、笔等,一律不摆放水果、糖果、香烟等。

10.接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来宾要求,合理安排校内参观考察。一般不安排接待对象在校外的参观游览活动,如有特殊要求,需经主席审批。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11.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报主席审阅。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要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并将接待工作方案、接待总结、接待清单等接待材料存档备查。

12.公务接待费报销根据学校接待费用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含住宿餐饮发票、菜单等)、单位公函(邀请函、访问函、会议通知等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接待审批单等。凭证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人员不得报销。

13.接待工作程序

(1)接到上级部门、兄弟院校来访的来函、来电及工会领导的指示后,接待负责部门将来宾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数、姓名、性别、职务、来校目的任务、联系人及联系办法、抵离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及车次或航班等情况报工会办公室。

(2)工会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及时报告主席,听取主席对接待工作的指示,并协调做好“接待工作方案”,提出接待意见,统筹安排落实接待工作。“接待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①来宾一行人员的职务、来校及离校时间、从何地来校、来宾来校的主要目的和活动内容;

②来宾来校期间主要活动(参观考察、会议、宴请等)的时间、地点、形式及参加人员的名单;

③安全保卫、医疗等事项;

④宣传报道;

⑤各项活动的主办及协办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⑥活动期间的车辆安排情况。

14.接待涉及有关单位职责

校工会牵头接待或承办的重大活动,学校工会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请示主席后协调有关部门安排接待工作。

(1)为主接待单位负责做好服务工作,包括会务、住宿、用餐、用车等,做到热情、周到、安全、整洁。

(2)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新闻报道、新闻媒体的邀请、来宾在校活动的摄影、摄像等。

(3)保卫处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重要客人的安全保卫,保证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及来宾车辆校内通行线路的交通秩序、车辆安全管理等。

(4)后勤处负责做好各会议场所、参观点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气正常供应,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保证活动场所和来往车辆校内通行沿路的整洁卫生。配合做好校内会务、用餐等服务工作。

(5)相关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有关参观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遴选参观场所,落实讲解人员等。

(6)根据需要,突发、应急接待工作可临时协调布置,各有关二级单位予以配合。

六、公务接待工作人员规范

1.接待工作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会领导及来宾要求,做到热情诚恳、周到细致、行为规范、廉洁高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接待任务。

2.接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照各项规定,执行“接待工作方案”,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在个人权限范围以外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承诺。

3.接待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接待服务知识和礼仪规范,熟悉学校校史校情,了解地方风土人情,着装整洁,举止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接待水平。

4.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接待工作重大失误的接待工作人员,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及学校相关接待规定修订,学校工会接待标准时刻与下达的最新规定同步执行。本规定由学校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务接待 管理规定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529日印发

                                    (共印15)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存根)

申请日期:                  

接待对象

情况

被接待

单位


事由


带队人员

姓名


职务


随同

人员


接待

情况

接待部门

(单位)


经办人


陪餐

人员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费用合计


审核

工会办公室


审批

工会主席


备注:本表一式二联,一联随接待发票报销入账,一联留存备查。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报账联)

申请日期:                  

接待对象

情况

被接待

单位


事由


带队人员

姓名


职务


随同

人员


接待

情况

接待部门

(单位)


经办人


陪餐

人员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费用合计


审核

工会办公室


审批

工会主席


备注:本表一式二联,一联随接待发票报销入账,一联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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